第五十一章 众人眼红,好景不长 (第2/2页)
这话头起的不错,虽然用语还不是很规范,但是流程是没有错的。
秦国法律在战国末期领先于同时代的人,诉讼形式有着明确的划分。
依据诉讼主体的地位,一般分成两种:一是官吏代表官府对罪犯提出诉讼,相当于后世的“公诉”;二是当事人直接对罪犯起诉,相当于后世的自诉。
秦律有“公室告”与“非公室告”之分。“公室告”是指控告主体对家庭以外的人所犯的杀人、偷窃财物之类行为提出的控告;“非公室告”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向官府提出的控告,对此种控告,官府不予受理。东方奚代表的是云阳大狱,对这四个野人提出控告。
随后东方奚又开始按照《封诊式》的流程,一一盘问他们的姓名、身份、籍贯……
这四个野人说的话,在场的人都听不懂。
但是这些话必须要问,因为这是程序。
秦国的史、吏们,对于这些事从来都不马虎。
在秦国,最重要的一条准绳就是依法治国,所以秦吏的挑选很严格,而案件的执行过程更是要求繁琐细密。
但是方才捕捉这些人过来的卫士们却对他们做了简单的介绍。
“这些人,我们顺着令史游的指点去探查那些村落的时候,远远就在边上看到了他们四个。他们杀了那个小村寨里的所有人,正在边上煮野鸡吃。邛崃人中,从来没有这么一支野人部落,估计是从更南处北迁过来的。”
“可否看过村寨里还有其他生人?”
“没有了。”
“这么说,他们可能屠掉了整个小村落。”
这个时人在大秦,从狱吏开始(皎皎秦时月)快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