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信 (第2/2页)
不是很多人都觊觎余府的宝物吗?他们有能耐拿走,就归他们。”
余小年渐渐习惯了这些宝物,虽然他知道这些东西不凡,余府里也有专门记录这些宝物的古籍,但只要用不上的东西,对他而言还不如小摊上的两个白面馒头。
“可你也不该如此暴殄天物,这些哪一个不是法器。”李杏湘有些无语,她那把长枪算是法器,珍贵得很,可与这满地法器相比,简直不入流。
她随手抄起一个沾满泥土的瓶子,很轻松就能感受到上面的灵韵,再以真气驱动,瓶子千变万化,成为一个两米多宽的大缸。再变后,就成为了一个小玉瓶。
“余小年,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法器别人一辈子都遇不到一两件,你这至少上百件。”李杏湘感慨道,对手里的瓶子爱不释手。
余小年苦笑道:“这些东西只能看,又带不走,我总不能将整个余家都背上吧。”
他很想说余府的法器岂止这点,满满当当装了两个房间,这些都是装不下的,才被他扔到地上。
他也曾尝试过带走这些东西,至少能换点钱财,结果刚一出门,这些法器便又回到余府中。
“这或许是个办法。”李杏湘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只是随即又打消掉这个想法,这根本就实现不了。
不多时二人在那口大钟前停了下来,余小年指了指这口大钟,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李杏湘,这口大钟当年你见过。”
李杏湘满脸疑惑的看着余小年,她压根就没进余府,更不可能见过这大钟。
“当年我还小的时候,曾带着它出门,它化成一个小铃铛就挂在我腰上,还差点被你抢了。”
少年记得很清楚,那是二人第一次见面,也是他第一次被欺负。最终的结果是他掉了两颗牙。
因此他再见到李杏湘就没个好脸色。
李杏湘老脸一红,低着个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孩。
“放心吧,我又不找你算账,还记得你当时说“男儿腰上挂铃铛,不是穷就是丧”。你说的不错,所以我没有卖掉它。”
那个冬天少年腰间的铃铛能值一座城,可他还是忍住了。将铃铛又放回了余府,靠着屋檐下的冰渣子过了一个寒冬。
“好了,你看也看完了。有没有喜欢的,挑一个。”
余小年想了想,自己真的很穷,真没什么送的,一出门就孑然一身,只有一件麻衣在身。
“就这个瓶子吧。”
李杏湘不假思索的答道。
余小年笑了笑,“只要你能带出去,它就是你的了。”
二人相视一笑,随后余小年便带着李杏湘去了余家祠堂。
半个时辰后,李杏湘站在门口,心中有些忐忑,手里的法器到底会不会消失?
“今天谢谢你了。你要是能拿出去算是两清,拿不出去,我就还欠你一个人情。”余小年说道。
“这个人情你还得欠着。”
李杏湘缓缓走了出去,手里的玉瓶果然消失无踪。宝物虽然没了,但她总有种说不出来的喜悦。
余家屋内,少年小心拆开书信,上面的内容成功吸引到了他。
一封信,短短五行字,却有五种截然不同的笔迹。而且五段内容都是各说各的,压根不该出现在一封信上。
段一:
我在书上看见一个美人儿翩翩起舞,美人儿如花,摄人心魂,让我不嫩自拔。良久不能合上书籍。今夜是个不眠夜,难消心中惆怅,美人儿起舞,我自提笔昂然。除了美人儿,谁能解我心中忧愁。停笔,不写,美人不归。
段二:
天子门下,世间至极,位高权重,一人怒而天下乱;一人喜而天下乐。当个权倾朝野的宦官也是不错的。
段三:
拿着剑走遍天下,喝酒吃肉皆是人间幸事,惩恶扬善皆是人间正道,我的剑不低,能杀眼高眉上的人;我的剑不高,能斩低头谄媚之辈。
段四:
城东的百花开了,不知何时才能一探究竟,乏味,乏味。
段五:
我想吃顿饱饭,仅此而已。
余小年读完之后,只感觉大脑反应不过来。这都是什么东西,李肆让他看这些是为了什么?他顿时不解。
“莫非这里面有其他的含义?”少年顿时恍然大悟,李肆一定是在给他传递什么东西。
随即他便开始了各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