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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浪潮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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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青被公审了。

重庆七月流火,空气被蒸的发烫。

重庆法院门口,先是来了大队的警察,将法院门口戒严,中统调集了三百名警察和一百名特工维持现场秩序。

法院门口的国徽下,是审判席,右侧是中统和警察局的公诉团,左侧是辩护团。

上午九点,陆续有人到场。

公审的公告已经张贴了多日,到场的民众约有两千人。

许多社会名流都很关注这场审判。

法官到场,公诉团到场,辩护团到场,被告到场。

法官起立,宣读公审内容。

台下两千余人静静的望着那个背对他们的年轻女孩,周小青,她的身后,是整个中国人民,她的面前,是国徽下的法律。

蔡文侯坐在公诉团的位置上默默的望着下方的人群,他冷笑一声,权利,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你们拿什么和我们斗?法律吗?哈哈哈哈,你们不要忘了,法律是我们定的。

法官宣布“请公诉团提起公诉。”

蔡文侯拿着一团材料站起“尊敬的法官,尊敬的各位市民,根据中统宣传审核处的调查显示,从民国二十三年到民国二十七年四年间,周小青以方小青,小青,等笔名,发布三十余篇文章,其中十余篇都在诋毁政府,恶意攻击政府,煽动百姓暴动,如在民国二十六年一月在湘江晚报上刊登的剿匪之利,利在何方的文章,严重影响了民众,导致民众发起**示威活动,从而演变成一场暴乱,而在民国二十五年,周小青刊登救国,国民,救自己的文章,讲诉红色革命的事迹,吹捧红色,而红色当时被定性为叛乱,还有多份证据显示,周小青用发表文章的方法,大量的进行**宣传,所以公诉团依法对周小青提起公诉。”

法官点头“好,请公诉团提交公诉材料。”

许多报纸文章被整理出来,提交给了法官,而除了报纸以外,他们竟没有了任何证据。

法官看了看材料,“好,请辩护团辩护。”

李公朴先生站了起来。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各位市民。首先,根据中国民国宪法,任何公民均享有言论自由权,任何人不得剥夺,而周小青所发表文章,虽言辞激烈,却无任何煽动暴乱的内容,民国二十六年的暴动实属民众自发游行,遭遇警察武力镇压而进行的反抗,天下人都知道怎么回事,难道中统认为一篇文章,就能引发一场暴动吗?请问公诉团,你们有什么证据表明周小青和这场暴动有关?中统指责周小青吹捧红色,请问,她的文章里除了宣传自由,平等,民权以外,哪一点吹捧了红色,难道国民政府不是自由,平等,民权的政府吗?难道周小青所写的,不也是三民主义吗?中统强词夺理,毫无道理可言,根据民国宪法,我们将对中统局提出抗议和控告,控告中统局滥用职权,迫害民众。”

蔡文侯站起来。

“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摆在你面前,白纸黑字绝不会有错,这些内容,就是国家禁止发布的内容,从这一点,周小青就犯了言论不当的罪。而她的言论引起的一系列影响和事件,当然也成为她的罪行,辩护团同样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周小青无罪。”

不错,这本就是莫须有的罪名,谁也不会有确凿的证据,证据,只有一叠报纸。

台下的民众静静的看着,他们想看看,这叠报纸是怎样将一个高呼自由的女孩送进监狱。

李公朴先生站了起来,问“请问公诉团,哪条法律,哪条规定禁止民众发布这些内容?是哪条法律不让人说话?”

台下人群忽有人高呼。

“是哪条法律不让人说话?”

这一声呼喊,顿时将人群沸腾。

“哪条法律不让人说话!”

“哪条法律不让人说话!”

人群里,数百人大声呼喊,瞬间形成一股浪潮。

蔡文侯丝毫不惧,他站起身,手中是一份文件“这是中统局下发的三份关于言论不当的规定,你可以看看。”

材料被发到辩护团。

李公朴先生打开文件。

他粗粗浏览一通,忽然狂笑“哈哈哈哈,言论当以维护国家安定为前提,任何对政府影响不利的言论均为言论不当,哈哈哈哈,中统好大的权利,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吗?谁给你们的权利?”

李公朴的怒吼,让人群再次沸腾。

“中统暴政,还我言论自由!”

所有人怒吼“还我言论自由!”

“还我言论自由!”

我站在人群中,感受着热血沸腾,这个民族,正为了自由而怒吼。

我随他们一同高呼“还我言论自由。”

你抬头看,在你身旁的每一张年轻面孔,正为了这个民族怒吼着,对着国徽怒吼。

蔡文侯站在那里,看民怨沸腾,他竟在笑,毫不掩饰的轻蔑的笑。

任你们喊破喉咙有什么用?权利握在我们手里,枪,也握在我们手里。

这是国府迁到重庆后的第一桩有影响力的大案,罪行虽小,影响却大。

整个民间反抗之声极其激烈。

法官拍案“肃静,肃静,肃静。”

大喇叭上电流激荡,却不能将民众的声音淹没。

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渐渐聚集了上万人。

蔡文侯看着人越来越多,对着法官点了一下头。

呼声,山崩地裂。

“还我言论自由!还我言论自由!”

法官宣布,“被告陈词。”

周小青戴着手铐,穿着囚服,被两名配枪的警察押着走上被告席。

那里,有一个不自由的话筒。

我们看不到她的脸,只能看到她的背影。

她问“你们知道什么叫自由吗?”

她的声音,穿过人群,让所有人安静下来。

“我小的时候,可以随便说话,随便骂人,那个时候我是自由的,可是长大了,却不行了,为什么不行?不是因为我不对,是因为别人会听我说话了,小孩子说话是没人会听的,所以他们不管,大人说话是有人会听的,所以他们害怕。”

她忽然转过身,望着上万的同胞在注视她。

“自由!不是言论,也不是声音,自由,是一把刀,一把屠戮霸权的刀,这把刀,能让国民党颤抖,能让政府颤抖,能让每一个颤抖,昨天,今天,明天,自由用它的力量,在黑暗中撕开了一条通往光明的路,可路上总有黑暗遮住,只有我们,只有靠我们自己,去劈开那黑暗,民族,才能走上自由之路。”

一个女孩的怒吼,震撼全场。

她愤然向法官抗议“我是自由人,我说自由话,谁能判我有罪?”

人群再次轰动。

“周小青无罪!周小青无罪!”

“无罪!无罪!无罪!”

法官问“被告,你不承认罪行吗?”

周小青再次陈诉“我是自由人,我无罪。”

法官循循善诱“被告,你若承认有罪,本庭可谅解,从轻判决,若是拒不认罪,本庭只能从重处罚。”

李公朴先生怒吼“抗议,抗议,这是公然强迫认罪,你对的起你头上的国徽吗?你算什么法官?”

法官理也没理李公朴,摆摆手,有两个警察将李公朴拖起来,拉走了。

李公朴先生哭喊“这是什么法官,这是什么国家啊。”

法官对着周小青说“再次询问被告,你确定不认罪吗?”

“我无罪。”

“好,根据民国法律,本庭此刻宣判,周小青因触犯法律,构成污蔑罪,恶意攻击政府罪和煽动暴乱罪,三罪并罚,判处刑期两年,被告,你可听清。”

法庭上丝毫不理会民众的声音,人们望着周小青。

周小青转了过来,对着民众。

“诸位亲眼所见,政府**至此,再无可救之药,唯有自由,唯有自由这把刀,可平政府,可救中国,莫要再做不出声的人,莫要再做不出力的人,民族,就靠你们了。”

法官宣布“将被告带走。”

周小青笑“我还没有认罪,你要带我去哪里?”

法官楞了一下“带走!”

两个警察上前,抓住了周小青的胳膊,就要带她走。

她大喊“等等。”

两个警察顿了下,她趁警察不备,从警察枪套里拔出了手枪,对着警察。

“让开,让开,别过来。”

周小青一拉枪栓,打开保险,两个警察吓的后退。

法官也惊的站了起来。

“周小青,你干什么!你这是袭警,你这是暴动。”

蔡文侯却忽然笑,周小青啊,这是你自己找的,他一挥手,特工们渐渐围了上去。

我听到了方蓝撕心裂肺的呼声“小青!不要!小青!”

周小青赶走警察,忽然听到爱人的声音,她笑了,笑的很开心,很温暖。

“我愿为自由军中马前卒,披荆斩棘,一路先锋,我愿为人民自由抛头颅洒热血,我辈荣光,死而无憾。”

她冷冷望了一眼法官,还有法官头上的国徽。

“我是自由人,我说自由话,我无罪,谁也别想让我认罪,我是自由人,不自由,吾宁死。”

周小青把枪,对准了自己的头。

台下一片哗然,所有人怔住!

“小青!不要!不要啊小青!不要这样做。”

人群里只有一个悲伤男人的呼喊,可他,救不了周小青。

周小青望着方蓝,忽然落泪“我的爱人啊,不要为我哭,我为自由死,死的光荣。请你一定记的,这个世界,我曾来过,这个人间,我曾爱过,我将永远陪伴你,在心里。”

方蓝怒吼,天地失色。

“不!!!”

周小青最后望了一眼方蓝。

“再见了,我的爱人。”

“不!!!”

周小青,轻轻一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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