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公交车上(二) (第2/2页)
可周周看得明白,她瞳孔深处透出的是严酷如隆冬寒雪的凉薄。
那如刀的眼神,绝对不会出现在性情和善的人眼里。
而周周对拥有这种眼神的人并不算陌生。
其中一个,已经被别人消灭了。
消灭在这里不是一个空洞的形容词,而是对该人实际状况的白描。
那人被消灭在一栋未建成的大楼里。
整栋楼自事件被披露后,就烂尾在那里,成了再也卖不出去的凶地。
那一年,周周才十五岁。
那个被消灭的人也不过十七八岁。
当然,年龄除了标志一个人在世上已存在的时间,并不具有其它特殊的意义。
那位老兄虽然一共只在世界上生存过十七八年,所做之恶却远比一些活到**十岁的惯犯所做还多。
周周从来没有同情过这个人,甚至觉得他是罪有应得。
那些年城市里还没有禁止放烟花。
尽管那几天刚有人被烟花炸死,还是有人为庆祝这人的消失大放烟火。
周周听别人说起过那件事的细节。
那人被几个小伙子和一个女孩用美人计骗到那大楼里,然后被他们用一系旁人列闻所未闻的手法,人彻底从世界上抹去的。
那些手段太残酷,以至于周周只要一想起来,就觉得嗓子里发苦。
他见过那个女孩,有着和那人一样的眼神。
或许,只有这种人,才能制服那种人。
毕竟,能吃掉狼的,如果不是狮子老虎,至少也得是头狼的。
羊吃狼的事,或许也有,可周周从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