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中毒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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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就是想杀死徐莉。
难道有人想杀人灭口?王默行想到这个可能,这个人会是谁呢?难道是陈智伟的杀人同伙?
陈智伟作案时肯定有同伙,一开始王默行以为是隋鑫,结果发现隋鑫死了,后来他还曾考虑过是郭佳,结果发现郭佳在老寺工作,那么这个人就变得神秘起来了,到现在也没暴露出来。
也许徐莉认识他,徐莉知道杀人的真相,这才导致徐莉的死亡。
不过这人如果亲自动手的话,他肯定会在徐莉家留下线索,他与徐莉是晚上一同回家的,留给他的作案时间不长,不足以让他把现场处理干净,而且杀人不一定是他提前计划好的预谋,说不定是临时起意。
不然不会选择用煤气中毒的方式来杀人。
这个方法太狭隘,能使用这个办法的人都与被害认识,只有认识才能一起回家,就像昨晚跟着徐莉的那名朋友,他的嫌疑最大,一下子就能缩小侦查范围。
徐莉家客厅中的窗户都被封死了,剩的半卷胶带被扔在垃圾桶里,王默行仔细的翻看了下窗沿的胶带,仅凭肉眼观察看不到上面有指纹的痕迹。
徐莉的房子有两个卧室,煤气味道消散后,王默行与小胡重新回到屋内,发现两个卧室都被人收拾过了,里面与一个正常生活的家庭没什么区别,而且能看到在墙上有一快黑色的印记,说明之前在这里曾挂着东西,现在被收走了
两个人在两间卧室里没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估计真正有用的东西早就被人收走了,比如墙上挂着的东西。
没等他俩把屋子检查完,当地公安就赶来了。
原来在将徐莉抢救出去后,保安大叔就打了报警电话,通知了当地公安局。
家中发生煤气中毒,进过现场判断有涉嫌犯罪的可能,虽然已经有警察在了,但王默行是外埠公安,小胡都是新塘分局的,如果这是一起刑事犯罪案件的话,他俩都没有管辖权。
虽然保安大叔不懂什么叫管辖权,只是直觉告诉他,发生这种事必须要通知派出所,而接到报警问清楚情况后,派出所立刻通知给新华分局刑大,新华刑侦大队匆匆赶来。
见属地公安派来人了,王默行和小胡都知趣的退出现场。
新华分局刑侦大队带队的是一名副大队长,姓周,他与小胡见过几次面,俩人寒暄了几句后,周大让他俩先休息,等现场勘验完毕后,会把报告附带给他们一份。
王默行向周大介绍了北连市杀人案,由于时间段太长,他只能挑拣重要的说,即便这样周大听得也是连连摇头,没想到一起杀人案件最后竟然牵扯到这么多事情。
不过王默行的话让周大意识到不能用常理来推断眼前的案件,虽然此案看似不难,只要找到徐莉同行的人就能查清楚,可千万不要把事情想简单了。
王默行的经历告诉他,警察能想到的地方,罪犯也能想到,不然也不会对徐莉下手,这一起煤气中毒就是想斩断与真正凶手的所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