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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让大脑沸腾的玻璃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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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玻璃前先要搞一个坩埚,就是打铁的那种炉子弄得小一点,然后上面放一个耐高温的陶瓷锅。

炉子倒是好弄,铁匠指点一下,六边形的徐山就能分分钟搞定。

只是这陶瓷锅嘛家里没有,老百姓家可用不起陶瓷锅,一般用的是陶泥锅。

陶泥器皿的熔点低,用黏土烧到八九百度就成型了,表面粗糙,无法上釉。

但是人家陶瓷器皿的熔点能达到两千度,而且可以上釉油光蹭亮的,烧制时间长,且用的黏土也很讲究,因此价格非常昂贵。

所以这陶瓷锅就得出去买,买一套不够用,最少要弄来二十套,不然玻璃的产量跟不上。

因为现在大家手里都有活在,腾不出人手出去采购,所以只好找龙傲天出面帮忙了。

说起龙傲天们,那可真是尽职尽责,一直有一个人潜伏在徐家后院半山头的大树上执勤,吃饭的时候,毛毛会安排人偷偷给他们送去一份。

至今为止只有老徐家的人知道他们的存在。

毛毛以及他们何姓的护卫有时候晚上失眠还会去找龙傲天执勤的人闲扯皮一会,除了商业互捧之外,就是各夸各的主子优秀。

两方人马处着处着,就处出了相爱相杀的感情。

不过,因为这边吃的好,龙傲天的人都抢着来这边执勤,尤其是夜宵,甚至愿意花钱替别人执勤,他们觉得来这边执勤那不是出任务,那是来度假的。

这会,徐焕在后山脚喊了一嗓子“龙傲天——”,夜宵就来报到了。

“小宵子,我这陶瓷锅要的急,你可要快去快回啊,买那种特别抗烧的,质量好一点的,美丑无所谓,反正我是用来熬玻璃浆的。

这要比打铁的温度还高呐,可千万跟卖家说明白了,别给我弄来的一烧就裂啊!要是质量过硬,我回头还要买很多。

这事你给我办明白了,你想吃啥我让我奶单独给你做一份。”徐焕说。

夜宵一提吃,眼睛里就充满了精彩纷呈的光,“小师父放心,我绝对能跑出人生最快的速度给你去办这件事!

我要……我想想……我要自己吃一份锅包肉!

上次毛毛就给我送了一小块,可小气了!哼!这次我要自己吃一大盘子,馋死他!我走啦——”

“啦”的声音在一个高调之后拉着长音越飘越远。

闭上眼睛听,会以为他掉下悬崖了呢!

杀手果然跑的很快。

那四个村子的孤寡老人都搬到夕阳院了,这回他们原来的空房子可就派上用场了,可以先用来造玻璃和造纸。

等这些东西研究成型再把这些破房子推倒重新盖大厂房就行。

准备工作做完,徐焕就找天魁师兄说起玻璃的事。

众所周知,做玻璃主要的原料就是沙子。它的化学成分主要是二氧化硅,熔点是1700c左右。

可是这个熔点就目前来讲是很难达到的,除非能把这个普通的炉子弄成高压炉。

这个难度实在超出了徐焕的知识领域。

既然温度上不去,那么就想办法把二氧化硅的熔点降下来,那就需要加点碱和石灰石。

古代最常见的碱就是草木灰,过滤一下,熬煮结晶,就得到了碳酸钾也就是俗称钾碱的物质,这个不难弄。

石灰石他们这里目前有很多,它是做水泥的原材料,毛毛安排人十车十车的往回拉,现在都快堆成小山了。

这两个配料在现代也依旧在使用,因为它们熔炼之后是无色的不影响玻璃的透明度,而且成本很低。

沙子就更不用说了,要啥样规格的都有。

何西贝现在就是天天去拉沙子的车队队长,往东三十里之内,你就说你要什么规格的沙子,他都能如数家珍一般的给你说出来去什么地方挖。

那么做玻璃的事情徐焕为什么要找道士小哥们帮忙呢?

因为按照历史来讲,我国是有制造玻璃的技艺的,只不过不叫玻璃,而是叫琉璃。

有人说我国最早的玻璃制品是外国传进来的琉璃碗,有人说是道士炼丹时出现的琉璃珠子,也有人说烧陶瓷的时候会掉落一些琉璃碎渣。

徐焕当然会选择相信玻璃是道士们发现的,毕竟道士可是我国历史上玩化学的老祖宗,这些东西跟他们一说他们肯定就能懂。

可不就是这样嘛?徐焕跟天魁师兄他们一说,他们立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啊,你说的东西我们确实知道,只不过没做过透明的,我们炼丹的时候会炼出五色琉璃石,然后再把琉璃石单独重新炼制做成五色琉璃珠,用以镇宅。”

徐焕思想跑偏的问道:“镇宅好使吗?”

天魁师兄抿嘴一笑,“信则灵。”

徐焕无语,也就是说这玩意一买一个不知声呗?

徐焕虽然知道制作玻璃的原料,但是她不确定投放比例。

谁说学化学的就一定要记住各种配比呀?能记住配料表的都已经是好学生了。

只要知道其成分,然后用化学公式一推演,最起码能保证原理上是不会错的,至于比例,那就得需要做试验了。

所以说,化学是一门实验科学,理论仅供参考。

在坩埚没到来之前天魁师兄就带着师弟们先熬钾碱,聪明人干活一点不用人操心,准备工作做的非常充分。

徐焕原本以为夜宵这个家伙跑回曲阳县怎么的也得跑半宿吧?那都够快的了,都够得上马拉松的水平了,想想都让人心疼。

可是她根本不知道,人家夜宵也不傻,跑出二里地看看四下无人,一个鹰哨就把传信的老鹰唤来了,然后他就在原地等就行了。

那老鹰听见召唤,贼溜溜的一个猛子扎下来,抬起小脚脚,让夜宵把信塞进腿上的信筒里,然后等着夜宵振臂一挥,它就可以起飞回去领肉吃了。

这就是为啥人家杀手营传信那么快的秘密了。

因为人家有飞鹰,飞鹰传书那可是一分钟能飞出二里地的通讯工具。

要说这飞鹰,还真就是因为龙城关跟鲜卑长期接触,才慢慢偷师学艺掌握了驯鹰的方法,只不过老鹰不好驯,五六年才能驯出来一只合格的。

他们杀手营也有鸽子,但是比老鹰的速度要慢上一半,而且不如老鹰聪明。

老鹰养熟了认人,就比如杀手营的这一只,养了八年了,杀手营七十多个人它都认识,谁带出去都行。

假如别人吹鹰哨,它听见了会飞过去看看,不认识绝对不会降落的。

突厥那边有一种鹰隼,体格比老鹰小一半,可速度却比老鹰快上一倍多,但是性情凶猛不好驯服,一旦驯服也只认一个主人。

鹰隼不仅能送信,还能当个辅助攻击宠,就跟皮卡丘一样,一声令下它是真给你往上冲啊!

只不过这家伙属于突厥土特产,咱们这边整不过来,能有个老鹰用用都已经是站在这个时代的通讯前沿了。

夜宵等啊等,等到了第二天的清晨,鬼面和夜鹰两人快马加鞭的送来了两筐陶瓷锅。

后来他们也吃上了心心念念的锅包肉,一大盆,管够!

陶瓷锅一到,做玻璃的项目就可以正式启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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