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凤凰于飞 (第2/2页)
“龙大爷,你怎么看?这把火恐怕还是要你来放啊。”马克用神识对着丹田里休息着的神龙说道。
“能怎么看?我是你大爷,你却是我主人,还不是你说啥是啥?”神龙瓮声瓮气地说道。
“唉?话可不能乱说,我可没当自己是你主人。”
“所以呢?”
“我不是来征求你意见吗?”
“你都决定了,还征求个屁。不过关系也不大,不就是涅盘一头凤凰嘛,小事一件。”
“大爷就是大爷,我刚才还怕你不开心了呢。”
“也没啥不开心,就是这一趟来,不见得有啥油水,我懒得理会罢了。不过呢,这里除了凤凰,有很多傻鸟,你一会儿办完事,逮几只来。”
“大爷要打牙祭?”
“放屁,我可不吃这玩意儿。你一会让你的傻跟班们一人挑一只鸟,再向那两个家伙要一点凤凰台上的玉石,大爷我现在学会了你四师父本事的十之一二,用那石头制作几个控禽戒指不成问题。”
“大爷,你啥意思?给大家挑坐骑?”马克兴奋了。
自己有万羽刀甲,白柒柒有青莲,凌云子和凌霄子会驭器飞行,其他人都只能靠走啊。如果大家都会飞,那可就太有趣了。
“是啊,没事就看他们拖着你俩的后腿,慢吞吞地走,心累。”
“大爷,你不是心累,你是心善呐,你是一条大善龙。”
“滚蛋,骟龙,这算恭维话吗?”
马克心里开始活动了,这里那么多神禽,而自己有学会了阵术的神龙法相,在这里基本可以出入自由。那么是不是有时间可以把雾隐谷这股势力打造成一支空军呢?
这就牛逼大了啊。比起飞鸟梓的飞鸟道,又要厉害太多了。
……
这时萧史和弄玉一个持箫,一个捧笙,放在嘴边吹奏了起来。乐声悠扬,绕梁不绝。
随着令人心驰的笙箫之声,天上飞来十数只大禽。其中有仙鹤,有鸿鹄,有大鹏,有青雉,有玄鸟,有孔雀。
十来只禽鸟落在了凤凰台上,收起了双翼,静静地呆在边上。
萧史收起了玉箫,对着众人一拱手,说道:“诸位,这些禽鸟都是此处的代步飞禽,各位还请移步登上禽背,一同前往锁凤岛。”
以红袍为首的没见识三人组又惊又喜,这次来华山可长见识了,不但颠覆三观,还能骑鸟飞行。这可比去什么环球迪斯尼啥的刺激多了。
“这都是给我们骑的?”阿渔兴奋大叫道。自从上次骑着阿鹤飞过几次,有点上瘾,离开源氏诸岛后就没骑过鸟了啊。
“嗯,此处虽然为囚凤之所,但是凤凰依然是百鸟之君,所以这里三界各种飞禽聚集伴随,数万只总是有的。”弄玉笑道。
马克不知怎么的突然想到了飞鸟梓的山谷。
这时,萧史召来两头青鸾,落在了他和弄玉的身侧。
鸾鸟外形跟传说中的凤凰近似,只是级别不如,浑身青羽,不像凤凰那样五色霞羽被布,但也是神情高傲,身形俊逸,气质没得说。
阿渔第一个跃上了一头仙鹤的鸟背,还蹦哒了几下,兴奋得不行。
聂音倒也淡然,身形一晃,已经踏上了一头玄鸟。玄鸟看上去有点像一只体型巨大的燕子,也是通体黑色,和聂音极为配搭,黑漆漆地融为一体。
大巴身子魁梧,便挑了一头大鹏爬了上去。这家伙会开坦克会玩炸弹会开直升机,就是驾鸟经验为零,此时颇为紧张,抱住了大鹏的脖子。
骆明毫不犹豫挑了一头青雉。曾青衿因为名字里有青字,平时也喜欢穿青色衣服,和这头巨大的雉鸡羽毛颜色很像。
红袍也没过多犹豫,直接跨上了一头绿孔雀。红配绿,人美鸟也美。
“红袍你果然是修佛门之术的,小心孔雀明王找你算帐。”马克打趣道。
“别乱说,我紧张着呢。”红袍也一把抱住了孔雀的绿脖子。
莫小涵在昊苍界也是独自驾着飞辇到处闲逛的主儿,根本不怵,跳上了一只丹鹊。这丹鹊的外形就是一只浑身赤红的巨大喜鹊样子,只是头上有两根银翎,另有六根极长的红色镶银边尾羽拖曳着,极为好看。
“老头子生平的最大对手是扁鹊那个老儿,本姑娘今天就骑个丹鹊,不乖的话我就开扁,扁个鹊就当给老头子解气。”莫小涵在丹鹊背上拍了拍,嘟囔道,丹鹊眨眨眼,很懵逼。
萧史和弄玉分别跨上了青鸾,见到马克和白柒柒还站在一边,不由微微诧异。
马克牵了白柒柒的手,一个背生双翼,一个足踏青莲,同时腾身飞起。萧史弄玉二人见状目生异彩,脸有喜色。
“走,大家锁凤岛见。”马克在空中大叫道。
“驾,赛鸟咯。”阿渔驾鹤一飞冲天。
众人各自驾禽,纷纷飞起,一时间扑翼声大作,一行人同时翱翔于空,煞是壮观。
各色鸟儿体态各异,飞速也有差别。除了马克和白柒柒没有驾禽,是以自身术法飞行,不作比较之外,诸鸟之中,竟然是聂音的玄鸟最快,果然还是和她本人的身法相匹配。
飞行的时候,聂音整个身躯贴伏在鸟背,如一道黑色闪电,便掠向了锁凤岛。
下面是浩瀚的凰湖,众人或高或低疾翔,阿渔索性让仙鹤贴着湖面飞行,鹤爪浸入了湖水,吓得湖中鱼儿四处乱逃,贱猫嘎嘎怪笑。
锁凤岛其实是一座景色优美的岛屿,上面遍布奇花异树。
岛屿岸边则地势平缓,浅滩上布满了五色透明的玛瑙石,在阳光下闪耀着七彩斑斓的光芒,迷幻得难以形容。
岛上与栖凰泉边上的凤泉花香气不同,弥漫着的是一种无法言喻的奇特香味,就连来自昊苍的白柒柒和莫小涵也没闻到过。
莫小涵贪婪地吸着鼻子,她一直与各种草药香料为伍,对香气特别敏锐且着迷。
“萧大哥,这是什么味道?”莫小涵问道。
萧史闻言神色不由一黯,答道:“这便是凤骨的香气。”
莫小涵听了也是有些黯然,便不再追问。
白柒柒牵着马克的手,边走边说道:“小马哥,这个凤凰是至洁的灵禽,以鲜花练实为食,以醴泉花露为饮,从不落足污淖之地,不听不洁之音,所以凤骨的香气也是这么好闻的呢。”
“嗯,柒柒,我是看过凡人界的传说,记载凤凰是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非梧桐不落,倒是和柒柒说的差不多。不过,现在看来,传说有的可信,有的完全不可信啊,这萧史弄玉的人间佳话,竟然是这么个故事。龙凤呈祥还是大大的吉祥话儿,大多数用来比喻夫妻和谐富贵啥的,哪里知道却是青角先生押着琼凰儿回监狱啊?”
“龙和凤本来就不会是一对儿呐,怎么会是夫妻?”
“人间就是这么一说嘛,这还跨了物种呢。不过,你说真的两情相悦了,龙和凤会不会相爱啊?”
“兴许会吧?啊?”白柒柒捂住了嘴,轻轻地笑。
岛中央是一片丰茂的芳草,地势开阔,方圆将近千米。而草地后面有大约一百多棵梧桐树,与凡人界寻常梧桐不一样的是,这些苍梧每株都高达百米,树冠茂盛而巨大,一百多棵苍梧形成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
芳草地当中竟然整整齐齐排列矗立着十余座鸟形骨架,每一个骨架都有四五米高的样子。骨头通体洁白如玉,隐隐透出晶莹的光泽。
鸟骨都是站姿,即便没了皮羽,也是姿态傲然。
“小马哥,凤凰殒而不倒,骨骼不腐不崩,这应该便是凤骨了。只是没想到历来竟有十几只凤凰被贬到了这里。”
萧史带着众人走向凤骨群,香气愈发馥郁沁人。周围凤凰骨殖林立,却没有半点阴森的味道,反而颇为神圣。
来到了一具鸟骨面前,萧史和弄玉停了下来。
“这便是琼凰儿了。”萧史说道。
弄玉上前,手抚凤骨,眼泪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众人静静地看着,心中感慨。在凡人界,与人相伴的宠物猫狗离世,主人都会伤心许久,难以释怀,何况是一只知音相伴两千多年,深具灵性的凤凰?
这其中蕴含的情感又岂是一朝一夕能分说明白?
莫小涵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赤火给放了出来,抱在怀里。金色的小家伙眼睛滴溜溜乱转,看着眼前巍峨的骨架,忽然口中喷了一朵火苗出来。
萧史看见,目光不由一缩。难道这些人身上的神火是来自于这只奇异的金色小蜥蜴?就这点火?别说凤凰浴火了,烤个鸟蛋都勉强吧?
跟着众人飞至岛上的灵禽们跟着大伙儿亦步亦趋,也来到凤骨群的边上,随即尽数匍匐在地,一动不动。
百鸟朝之,羽翼徘徊,虽为白骨,凤仪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