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顺化条约 (第2/2页)
南海水师留下巩固滩头阵地,第13师马不停蹄向顺化进军。与此同时,北圻郑氏军队也加快了行军节奏,从陆路疾驰而来,与清军对顺化形成合围之势。
不多时,清军抵达顺化城下。但见城门紧闭,高大的城墙上,阮氏守军密密麻麻,人人手持武器,眼神中满是恐惧与慌乱。他们瑟缩着身子,试图凭借这坚固的城墙做最后挣扎。
阮福澍为保政权,急忙派使者求和,使者见到傅鼐后,恭恭敬敬地呈上求和文书,言辞谦卑,表明阮氏愿意恢复与大清的贸易,并赔偿白银200万两。
傅鼐接过文书,浏览一番后,目光如炬,并未被阮氏的求和姿态轻易打动。他清楚,此次军事行动不仅要解决当下的贸易争端,还要为大清在南洋的长远利益奠定基础。
傅鼐迅速拟好奏折,派人送往京城,向弘历详述前线战况以及阮氏求和的具体内容。
营帐内,谋士们纷纷建言,力主踏平阮氏。
傅鼐却想起弘历的叮嘱,面色沉静地反驳道:“圣上早有明示,灭阮氏易,但郑氏会借机坐大,后患无穷。
留阮氏制衡郑氏,才是长久之策。”众人听后,恍然大悟。
虽然郑氏在此次军事行动中,配合大清从陆路对阮氏发动进攻,但傅鼐心里明白,郑氏对大清与阮氏的态度,实则是出于自身利益考量。
郑氏表面上对大清恭顺有加,协助出兵,不过是想借大清之手削弱阮氏,扩张自己的势力。一旦阮氏灭亡,郑氏失去制衡,难保不会对大清边境产生觊觎之心。
半个多月后,弘历的谕旨传来,御笔朱批明确指示,阮氏需赔偿大清白银2000万两,可分十年还清,每年按年息五分支付利息;开放岘港、会安、归仁、芽庄为通商口岸;将岘港租借予大清使用;贸易关税由双方协定。
傅鼐接到谕旨,第一时间命人将弘历的要求传达给阮氏使者。使者听闻,瞬间面如死灰,身躯摇晃,几乎站立不稳。
待回过神,他脚步踉跄地返回顺化城,将大清的要求一字不漏地回禀阮福澍。阮福澍听完,双眼圆睁,一口鲜血“噗”地喷出,溅满了身前的桌案。
此刻顺化城被清军围得水泄不通,城内粮草断绝,士兵们士气低落,根本无力与大清继续抗衡,阮福澍纵有万般不甘,也只能咽下这口气。
与此同时,北圻的郑氏得知大清与阮氏即将和谈的消息,郑杠暴跳如雷,在议事厅内怒声咆哮:“大清天兵都已兵临顺化城下,阮氏覆灭近在眼前,为何要和谈?这不是放虎归山吗!”
在郑杠看来,这是彻底消灭阮氏的绝佳时机,一旦阮氏恢复元气,必将后患无穷。为表达不满,郑杠即刻派出使者前往清军营帐,质问傅鼐。
傅鼐明白郑杠的心思,为安抚郑氏,维持安南的势力均衡,他向阮氏施压,要求阮氏割让部分领土给郑氏。阮福澍不敢违抗,只能无奈接受。
1738年三月初一。
顺化城外的营帐内布置得庄严肃穆,各方代表齐聚一堂,举行《顺化条约》签约仪式。这份条约共计六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赔偿条款:阮氏需向大清赔偿白银2000万两,分十年偿付,每年另按年息五分支付利息,赔款用于弥补因阮氏拒绝对大清贸易,给大清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此次战争损失。
二、租借条款:阮氏将岘港租借予大清,租期99年。租借期间,大清拥有对岘港周边10里的管辖权与驻军权。
三、贸易条款:阮氏需全面开放与大清的贸易往来,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的贸易壁垒。双方在指定口岸开展公平贸易,按双方商定税率征收关税。
四、口岸开放条款:阮氏开放岘港、会安、归仁、芽庄为通商口岸,允许大清商民自由出入、开展贸易活动,并提供相应的贸易便利与安全保障。
五、领土割让条款:阮氏割让紧邻郑氏领地的1500顷土地给郑氏,以弥补郑氏此次战争损失。
六、和平保障条款:各方承诺维持和平,不得擅自挑起战端。若一方违背条约,大清有权介入并采取相应措施 。
在众人的见证下,阮氏、郑氏代表与大清官员依次在《顺化条约》上签字、盖章。
至此,这场因贸易而起的战争,以大清的全面胜利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