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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诚则志专而气足 (第2/2页)

用兵久则骄惰自生,骄惰则未有不失败的。“勤”字可以医治怠惰,“慎”字可以医治骄傲,在这两个字前,还需有一“诚”字作为根本。一定要立志将此认识透彻,坚持到底。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军人天生是直爽的,文人的心多曲,多不坦白,商人多算计多计谋。不同的人需要改进的地方也不同:文人必须完全除去歪曲私心,事事推心置腹;军人也要多在为人行事时多考虑别人的感受;商人要参透只有真心为顾客着想才会获得成功,这是说的交往中的诚实。以诚为本,以勤字、慎字为用,也许可以避免大灾大败。

自古以来,“信”字贯穿了整个中国历史。并不一定明显违背条约,或者放弃承诺,才算是失信;即便是纤细之事,谈笑之间,也必须真心实意办理或说出。心中对他只有七分,外表不必假装十分。既然已经通和讲好,那就要凡事公平合理,不使远方的人吃亏,这就是恩信。至于令人敬畏,全在自立自强,不狐假虎威更不装腔作势。面临危险有不屈不挠的气节,面对不义之财有不沾染的廉洁,这就是威信。这两种做法,可以在无形之中消除祸患。

诚是儒家思想中—个重要的概念,被认为是天地万物存在的依据,同时也是人的道德修养中—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曾国藩主张“诚”,而目.也是身体力行的。

咸丰三年(1853年)正月,他出自己出办团练后第三封给湖南“公正绅耆”的公开信说:“自度才能浅薄,不足谋事,唯有‘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时时自矢,以质鬼神,以对父君。”“不要钱,不怕死”,是他的“血诚”的重要内容。后来,他失败于靖港,在向朝廷的请罪折中信誓旦旦地说,虽然挫折,仍当“竭尽血诚,一力经理”。曾国藩一生正是秉着这股“血诚”来与太平军和捻军纠缠的,可以说他用行动为“血诚”作出了生动的诠释。他说:“精诚所至,金石亦开,鬼神亦避。”他简直把“朴诚”当作医治满清王朝的政治病的一副“良药”。可惜朝廷早已经病人膏肓,无可救药了。

曾国藩不仅要求自己需有一“诚”字,也处处以“血诚”要求自己的下属。例如,他说,带兵打仗的人,第一要会治理军队,第二不能怕死,第三不贪图名利,第四要能吃苦。接着他说,大多忠义双全有血性的人,这四点都具备。没有血性的人等于一无所有。

总之,血诚是曾国藩修身、求才、治军、治政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他借以团结一批封建文人、巩固官位的精神力量,也是他企图“复礼”实行“礼治”的重要保证和理想途径。这正是魏征所说的“君子所保,惟在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心”的意思。

无论修身做人还是治家治军,曾国藩所信奉的只有一个“诚”字。正所谓“诚心千金难换”,当别人拿出一片真诚的时候,感动地接受就是了,千万不可伤其心,要明白事可改而心难换。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有义务为别人无偿付出,不论是日常生活还是职场、商场都是这个道理。有诚有义者必有所获,懂得珍惜他们的人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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