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入赘 (第2/2页)
“真的是一百万!”
旁边的女同学这时候也侧身越地王信的面前偷看手机上面的数字,声音颤抖地惊呼起来。
这个,无论是一个月的零用钱还是一辈子的,都大大震慑了所有同学。
因为那些同学最有本事的也就只有一百几十万存款,大多数的还是房奴车奴,一百万零用钱对他们来说就是不吃不喝工作十几年也未必得到。
“先拿去吧,不够再告诉我,我正在忙着布置今晚的三周年庆典,对了,你聚会完就回去换套西装过来出席,别走路了,开我的玛莎拉蒂去。”
孟晴说着,从挎包掏出一串华美的钥匙给他扔过去,然后也不管王信看没看她,转身又朝大厅走过去。
玛莎拉蒂,随便就是几百万的存在!
王信他老婆竟然这么有钱?
“我待会就去。”王信淡淡接过空中的钥匙,接回手机把那聚餐费转账给
女同学。
然后站起来,对大家微微鞠了一躬,说:“对不起各位,我还有事要忙,先走一步,你们玩开心点吧。”
说完,在他们目瞪口呆的表情中,径自大步朝厅外走去,虽然着的是一身地摊货,但却走出了坚定自信的步伐。
那一躬,算是向自己那年少轻狂的小伙伴告别。
以后,他不会再参加这样势利的同学会了!
“那个,不是‘肤美斯’化妆品公司的总裁?我的化妆品就在她家买的,天呀,她在全省有120家分店,身家绝对上亿,她怎么会是王信的老婆?”
有认识孟晴的女同学不禁惊讶不已。
不认识她的男同学也看着她的背影在摇头羡慕:“这么漂亮大气的美人,便宜王信那小子了!”
很快,同学们相信王信的老婆不仅有钱,还冷艳高贵。
王信那家伙,怎么入的赘?有没有秘诀,我也想少努力二十年啊!
下了楼,取了车,王信没有回家换衣服,而是把车直接开到城中村的一个院子里。
这院子约有两百多平方,很大,但是只住着一位倔强的老太太。
王信走进去的时候,老太太不在院子里,可能出去逛街了。
他走进西厢房,脱去地摊货,换上一套白色大衣褂。
这里是他暂租的地方,不是用来睡觉,而是用来做他的研究室。
他在大学时就发现了一种长青植物里面有种奇怪的‘修复细胞’在维持着植物四季不凋
零的秘密。
五年来,他尝试把它找出来,培养,实验,再移植。
经过对自己皮肤的实验,他果然证实了,这种‘修复细胞’对人体皮肤有着噬食死亡细胞并且生产复制出新细胞的能力。
简单地说,它可以让人的皮肤看起来毫无皱纹,光滑如婴,仿如年轻几十岁。
这么一来,王信这些年来一直笃信的商机终于变成现实!
将来,他要把这些细胞作为他的战略产品,卖给全球的富人,让他们暂时拥有年轻,付出一些财富,实现他雄霸全球也要狙击黑暗族的目标!
在大学研究所那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
他至死也忘不了!
轻轻关上门,不是防老太太,而是防尘防嘈音。
他转到阳台前,来到里面种植的一株韭菜面前,由根部轻轻割下两片,再把它们逐片逐片用榨汁机搅拌榨成水。
然后把这些水滴到显微镜的载玻片上,一滴一滴地在寻找他移植进去的‘修复细胞’。
半小时后,他找到了一个,马上用小试管滴上一滴醋,然后把它给封存起来。
又半小时后,他才把两片韭菜里面的两个‘修复细胞’全部找齐。
种一个长两个。
这也就说明,他把‘修复细胞’移植到韭菜上的实验成功了!
这几年实验中,他每年都有获得一个个研究中的进步,但是这种成功的喜悦却无法与人分享。
“喂,五点半了,来了没有?记得穿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