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迷案》中部《道中还有道》第112章 双方陈述 (第2/2页)
上午10点。市法院经济审判庭。法庭工作人员男女若干人,身着工作装,端坐。陈得索、李周以及有关人士列席旁听。
法院经济庭长尹法端坐上座,耿直、刘喜贵代表原告。省交通厅副厅长路先代表被告。双方进行激烈辩论——
耿直先陈述:“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数据,1998年春,华西市修国道辅道长5公里,宽40米,共计20万平方米,总投资3040万元。除去村民补偿外,实际投资1260万。在主干道通车期间,辅道和主干道一样承载车辆碾压;省交通厅翻修主干道时,华西市委市政府为了顾全保通大局,在纪委监督协调,特区管委和公安局积极疏导下,保证了翻修主干道的速度和质量。不过也使辅道不堪重负,损坏严重。省交通厅曾承诺给予我市适当补偿,可至目前,仍未兑现。现在要求省交通厅补偿修辅道投资1260万。”
尹法说:“请原告出示投资财务证据。”
刘喜贵手哆哆嗦嗦拿出特区管委曾被‘小旋兜’盗走烧掉的账目残页——《华西市修国道两侧辅道预算审批表》。
尹法说:“请原告证人出庭。”
耿直指指柏典说:“有施工方柏典做证。”
柏典慢慢站起来,不慌不忙地作证:“耿市长的陈述,句句属实。省交通厅副厅长路先曾在协调会上,当着我和市主要领导的面承诺,‘省厅考虑到地方政府的利益,等主干道竣工后,由施工方理赔。’我们在翻修主干道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纪委监督协调下,在特区管委和公安局积极疏导下,保证了翻修主干道的速度和质量。”
尹法说:“请被告陈述。”
路先慢慢站起来,有理有据抗诉:“省交通厅没有兑现补偿承诺,原因有二。一是华西市修辅道预算与实际投资不符。根据省交通厅、特区管委、法院三家对国道辅道路况勘测评估,修辅道连工带料,充其量仅投资900万元,这说明华西市当时投资1260万有水分,至少钱没有花到修路上。我认为,华西市政府索赔1260万要求过高。二是在1998年华西市修辅道前后,市委办公室主任龙根多次到省交通厅争取对村民征地追加补偿。其中一次在酒桌上,厅长将龙根主任的军,说,‘你喝一杯酒,我给你一百万,’龙主任舍命一口气喝9杯,最后又追加一杯,共10杯。”
耿直面色陡然大变,他愤怒地站起来说道:“路副厅长开什么玩笑?按照您的说法,交通厅已经给我们1000万了?请具体谈谈龙根请李厅长吃饭经过!”
路先迟疑,似乎有些后悔,顾忌地左顾右盼……
尹法发话:“同意原告方的意见,请被告方具体陈述。”
路先难为情,他不情愿说出来,但在大庭广众场合,只得硬着头皮细说端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