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上) (第2/2页)
这是笨道理,但同样是最有用的道理。
可惜。
有时候,最有用的笨道理也会碰上无用的时候。
譬如,水干涸了。
譬如,石穿不穿都无妨了。
眼看陆念情拳势愈来愈烈,白色光柱中的薛谌喻却是无比泰然。
他沐浴在妖异的白光里,眉眼间尽是享受的表情。
而事实上,他被洞穿的手臂与胸膛,真的在慢慢修复。
腐草为萤,白骨生肌,梦幻般的事情就这样发生着。
一息过后,仅仅只是一息过后。
薛谌喻的伤势便完全痊愈了。
他的气息,甚至比刚刚出现在静雪湖上时还要饱满圆融。
毕竟,那时候他的心境可不如现在。
反观陆念情呢?
他只是不断地出拳,没有半分的停顿。
此刻的薛谌喻,优哉游哉地抱起了肩,饶有兴致地“欣赏”着的眼前的画面。
其实,从幽冥中归来时,陆念情就已经浑身浴血了。而现在的他,分明更狼狈。
这样的狼狈,让薛谌喻很是兴奋。
多少年了,他一直在期待着这样的画面。
同样的道理。
多少年了,他都一直在为了看到这样的湖面而殚精竭虑。
你能弑仙又如何?在我面前还不是如此无力?
让薛谌喻哪怕在听闻陆念情弑仙的消息后依旧毫不退缩的,就是多年的准备。
忘川召集起来的力量确实强大,然而整个布局,充满着一股自负。
薛谌喻早就看清楚了。对付陆念情,只对付他一个人是没用的,再强大的力量都很难压垮他。对付陆念情,便要对付陆念情的一切。
掀翻辽阳,陆念情就必须照顾辽阳的每一处。要用陆念情身边的人来对付陆念情,这种对付,不是策反,而是拖累。强大到足够以一人之力扭转局势的,终究只有陆念情一个人而已。
事实证明,薛谌喻的谋划是合理的。
在决战开始前,陆念情的化身就被消耗殆尽。也许从大局上来说,大燕方面仍有相持之力,但至少对于陆念情来说,却是失了先机。而后面的拉锯战,更是如此。
确切地说,在事关大燕的棋局上,是陆念情赢了。但在事关自己的棋局上,是陆念情输了。
念及此处,就算是薛谌喻,也忍不住开口,毫不掩饰自己的激动:“绝望么?我的少主。”
陆念情没有理会薛谌喻,还是不断出拳。
他的拳势,始终保持着惊人的威力,没有半分减弱。
可他身上披染着的血,却是越来越浓。
他那一袭黑衫的色泽已经足够深沉,鲜艳的血色却是彻底将之盖了过去。
现在的他,完完全全就是一具血人。
看到如此的画面,若是换作坚定心念前的薛谌喻,大概又会生出疑惧,担心陆念情用这样蠢笨的手段是不是又有什么狡计。但是,薛谌喻既已斩灭犹豫,便再没有半分困顿。他一点也不担心。莫说这白色光柱坚不可摧,就算白色光柱被打穿,那又如何?自己依然有稳操胜券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