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章熟人路过,顺手为之 (第2/2页)
姜顺天赋最好,进入万事屋进行武学启蒙时也才十岁出头,不算太迟。
差不多过了三十年时间,他显然没有懈怠,举手投足间都展现出扎实的武学功底,以及老练的实战风格。
如此才能借助第三次天变的时机,迈入武尊层次。
邱五天赋稍差,又少了一条胳膊,但其心性坚韧不拔,又有个好老婆免除后顾之忧,修炼到武宗顶峰也算不大不小的奇迹。
唯独各方面条件都差了姜顺一点,才会卡住。
不过能在经过秘境时,恰巧让顾恪留意到,即是有缘。
老熟人愿意勤奋努力,那就顺手推一下。
如此想着,顾恪神念微动,搜索片刻就找到了一群合适的“工具”。
略微发动天人合一,就可以坐等“好事”发生了。
半个时辰不到,姜顺一行人又朝妖诡界内前进了百多里路。
其间除了一些预定要挖回去的东西,也就顺手杀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妖诡界动物。
以各种虫子为主,还有些奇形怪状,习性凶残的“小”动物。
说小,是因为它们在妖诡界的动物里体型靠后。
但实际上虫子动辄都是巴掌大,胳膊长,这些“小”动物的体型也差不多在大武羊到牛马之间。
一群小伙伴们包括姜顺,都在咽唾沫,很想尝尝鲜。
可惜在妖诡界里乱吃东西是大忌。
真有武宗不信邪,自觉血气雄厚,抗性惊人,吃了点莫名其妙的烤肉,然后……就被人扛回了奇境。
幸运的是回到奇境前,那武宗还没死。
凭借奇境对人族的特性加持,这位傻大胆保住了小命,再修养了十来天后,才恢复如初。
这位武宗也因此“成名”,常常被用来告诫后来者:“别以为你实力强,那谁谁谁还是武宗呢,就嘴馋吃了点肉,差点死在妖诡界里。”
如今武宗众多,真的不容易让人记住名号,靠嘴馋或贪吃“青史留名”,也很难说他吃亏了。
毕竟这事儿多少有点“牺牲自我,光耀后人”的意思。
作为被“光耀”的“后人”,姜顺他们哪怕嘴馋,也不敢乱吃东西。
“首秀”已经被人拿走了,再这样干只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蠢货。
杀死的那些动物尸骸一点不要,尽量扔到远离来时路的地方,以免吸引来其它东西,堵了后路。
这是邱五的要求,绝对老成持重,稳妥第一。
而这些年来,也是因为他的这种风格,让姜顺这伙人遭遇了大大小小的风险,却未死一人。
即便其中有很大的运气成分,那也是奇迹了,因此邱五的话在这小团体中分量极重。
这次也是如此。
数只血诡突然从地下窜出,脱离了虚化状态,朝着姜顺和邱五扑去。
巧的是扑向邱五的血诡多达五只,姜顺这边却仅有两只。
偏偏姜顺这边的两只都是拥有特殊能力的血诡,一只能转移伤势,而另一只却能在瞬间违背规则,飞出一段距离。
姜顺一刀劈在加速诡身上,结果伤势全被转移诡转移到它自己身上。
转移诡瞬间裂成两片,当场毙命,加速诡却平安无事。
猝不及防的姜顺却被拼死缠上来的加速诡带着,飞出了千丈之外。
几息之内,他很难对邱五施以援手。
邱五却略微提前了一点,察觉到了危机,果断全力运转血气,刚好迎上暴起的血诡。
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身安危,反而是傻六几人。
五只血诡击杀几个反应略慢了一丝的二轮高手,真不用太多时间
若邱五被瞬杀,那姜顺就要给所有人收尸了。
百战老手几乎瞬间明白了情况,心神意志莫名拔高到一个惊人的地步,并且变得凝实无比。
“霸浪千重!”邱五怒喝出声。
事实上,在这一声出口时,紫色长刀已化为一片汹涌的刀光巨浪,朝着四面围杀来的血诡们斩去。
比起几十年前的邱五,这一记大招使得毫无阻滞,汹涌如潮,如水银泻地般切入了血诡们的包围圈中。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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