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妖孽侯爷掌心宠4 (第2/2页)
大街上,年纪轻轻的少女摇晃着矜贵男人的衣角。
似乎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
男人也未觉得有什么不妥。
他心不在焉点头:“好!”
记忆中,锦瑟也喜欢这些小东西。
以前最爱缠着他买乌龟鱼儿兔子狐狸的……
哦,听管家说,他前段时间买了只鹦鹉。
那小东西嘴嘴甜的很。
在府里比任何人都要受宠。
听到管家说夫人对鹦鹉怎样怎样好,给它寻吃的,买衣服穿等等,他听了都羡慕。
而如今她回门。
除了带上贴身婢女风铃,唯一带的小东西就是那只鹦鹉。
而他竟还被拒之门外。
连一只鸟都不如?!
小侯爷的表情顿时变得不爽起来。
在走到小摊摊上后,他不爽的表情顿时达到巅峰值。
“姐姐,可以把这只白兔让给我吗?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拜托拜托啦!”
小乔双手合十,作求情状。
锦瑟扫了眼她身后的男人。
真是冤家路窄啊!
“不可以!”
开口的是风铃。
“凭什么让给你?我们夫人也很喜欢。再说了,买东西讲的是先来后到,我们先来,而且我们已经付了钱,这只兔子就是我们的。”
小乔可怜兮兮望着锦瑟身侧的红衣妖孽男,露出楚楚可怜的表情:“小的时候,爹爹也送我一只这样颜色的兔子,可惜,后来爹爹走了,兔子也走了,我只是看见兔子想到了爹爹。”
她握拳给自己打气道:“虽然我很想要这只兔子,但夫人说的对,买东西讲究先来后到,您既然已经买下了,那我就不强人所难了!”
她回头,脸上的悲伤仿若要溺出:“公子,我们走吧!这只兔子我不要了!”
风铃皱起眉头。
她脑子简单。
总觉得这话听着哪里怪。
可具体哪里怪,她又讲不出来。
锦瑟却是勾了勾唇,看都不看一脸阴沉的梁越一眼:“我们走吧!”
转身,要离去。
自家主人都不搭理侯爷,风铃当然也不想搭理这个渣男。
哦,渣男这个词,
还是风铃跟八哥学的。
小东西总会蹦出几句金玉良言,有意思极了!
墨倾城扫了一眼梁越。
转身,也当做相见不识。
他手里还贴心帮锦瑟拎着兔子。
锦瑟说要带他去京城最繁华的那条街转转。
他很期待。
当然——
墨倾城期待的不是那条街。
而是和谁逛那条街。
“站住!”
被当成布景忽略的梁越一脸不爽攥住锦瑟的手臂。
“宋锦瑟,这就是你背着我回门的原因?”
“小侯爷这是何意?”锦瑟侧眸,瞥着他放在肩头的手掌。
梁越没放手:“别忘了你还是我的王妃!既然我们是夫妻,你凭什么跟男人在大街上卿卿我我?”
“侯爷说我跟男人在大街上卿卿我我,那侯爷自己呢?如此明目张胆跟女人大街上你侬我侬,不一样把我当摆设?”
“我是男人,我们能一样?”
“侯爷的意思是,只需您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是吧?”
“本侯爷不是那个意思,你别偷换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