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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仆笑得很淳朴很灿烂,一张老脸像只有出了远门到了荒郊才能瞅见的大片芦苇丛,可能谈不上旖旎或者壮阔,却有着自己的情怀。
黄昏中,官道上一老一少被余晖拉长了身影,老的背负着一个被破布包裹的长条状行囊,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如果再弄个破碗蹲地上恐怕就能乞讨了。他牵着一匹瘦骨嶙峋的跛马。小的其实岁数不小,满脸胡碴,一身市井麻衫,似逃荒的难民一般。
“老黄,再撑会儿,进了城回了家,就有大块肉大碗酒了,他娘的,以前没觉得这酒肉是啥稀罕东西,现在一想到就嘴馋得不行,每天做梦都想。”瞧不出真实年龄的年轻男人有气没力地说道。
仆人模样的邋遢老头子呵呵一笑,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显得贼憨厚贼可笑。
“笑你大爷,老子现在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年轻人翻白眼道,他是真没那个精神气折腾了。
两千里归途,就只差没落魄到沿路乞讨,这一路,下水里摸过鱼,上山跟兔子捉过迷藏,爬树掏过鸟窝,只要带点荤的,弄熟了,别管有没有盐巴,那就都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一顿饭了。其间当他经过村庄试图偷点鸡鸭啥的,好几次被扛锄头木棍的壮汉追着跑了几十里路,差点没累死。
哪个膏粱子弟不是鲜衣怒马威风八面?
再瞧瞧自个儿,破烂麻衣一袭,草鞋一双,跛马一匹,还不舍得宰了吃肉,连骑都不舍得,倒是多了张蹭饭的嘴。
恶奴就更没有了,老黄这活了一甲子的小身板他光是瞅着就心慌,生怕他行走两千里路哪天就没声没息嗝屁了,到时候他连个说话的伴儿都没有,还得花力气在荒郊野岭上挖个坑。
尚未进城,城墙外头不远处有一个挂杏花酒的摊子,他实在是筋疲力尽了,闻着酒香,闭上眼睛,抽了抽鼻子,一脸陶醉,真他娘的香。一发狠,他走过去寻了一条唯一空着的凳子一屁股坐下,咬牙使出最后气力喊道:“小二,上酒!”
身边出城或者进城中途歇息的酒客都嫌弃这衣着寒碜的一主一仆,刻意坐远了。
生意忙碌的店小二原本听着声音要附和一声好,可一看主仆两人的装束,立即就拉下脸,出来做买卖的,没个眼力见儿怎么行,这两位客人可不像是掏得出酒钱的货色。店小二还算厚道,没立马赶人,只是端着皮笑肉不笑的笑脸提醒道:“我们这招牌杏花酒可要二十钱一壶,不贵,可也不便宜。”
若是以前,被如此对待,年轻人早就放狗放恶奴了,可三年世态炎凉,过习惯了身无分文的日子,架子脾气收敛了太多,喘着气道:“没事,自然有人来结账,少不了你的打赏钱。”
“打赏?”店小二扯开了嗓门,一脸鄙夷。
年轻人苦笑,拇指(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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