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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博塔斯从乌森的描述里听出,教宗一开始是利用,但后来慢慢夹杂了些个人的喜爱。
他想起了叛逃的流浪商人伍德海姆。
伍德海姆是他故意放逐走的,也知晓对方会做出什么行动,准备了许久打算应对圣城的讨伐,因为在他的规划中,圣城是一个阻碍,大灾变迟早会过去,埃博塔斯不需要一个不在掌控中的圣城,他要让圣城成为他的喉舌,以他的意志行动。
但圣城迟迟未曾来,或许正是因为乌森。
乌森一听伍德海姆这个名字就生气:“埃博塔斯,我跟你说,他是个二五仔,你别要他了,就让他在监狱里蹲着吧,好歹我也是救了他一命啊,居然恩将仇报,他是不是有个别名叫帕奇?”
埃博塔斯提醒乌森:“圣城最厌恶亡灵魔法,你要小心。”
“放心,我不会被发现的。”
乌森跟埃博塔斯聊了一会,把人家的点心吃得精光,埃博塔斯干脆放下工作,提前了晚饭时间。
“今天留下来吗?”埃博塔斯家的晚饭也更新迭代,从难以下咽的黑面包变得色香味俱全,“我们是要好的朋友,我给你准备了一些礼物。”
一听礼物乌森就来劲:“留!是什么礼物啊?”
乌森很快就知道是什么礼物了。
是一大堆各种各样,令人眼花缭乱的配饰,什么项链,戒指,胸针,手套之类之类的。
这都是非常珍稀昂贵的饰品,埃博塔斯看出乌森有点爱美,干脆把自己之前在王城生活时出门社交所必须的配饰选了些最好的拿出来。
他并没有真心相交的朋友,乌森是第一个,因此既然乌森喜欢,他也不会吝啬。
乌森被那些配饰的属性闪瞎了眼。
增加暴击,缓慢回血,魔法抗性……一个一个都是顶级装备啊!
“埃博塔斯你太好了!”乌森兴奋地说,在自己的十个手指头上都套上了戒指。
不像胸针那样只准佩戴一个,戒指似乎比较宽泛,埃博塔斯看过来的时候,乌森正试图往自己的脚指头上套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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