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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镛看着那个比何四也大不了多少的狱卒少年,想了想,说道:“喝。”
赫连镛又看到狱卒少年手上托着的陶罐,问道:“那是酒吗?”
狱卒点点头,说道:“是芦酒。”
赫连镛哈哈大笑起来,直夸他是个好小子。
狱卒少年就要弯腰扶起赫连镛,因为他手脚尽废,所以需要有人喂食。
刚回来的时候医官就已经喂了赫连镛一碗参汤吊命,只是谁也没想到,这个时辰了,他居然还有胃口要吃食。
按历法,凌迟的犯人从刑部监提出之后就不会再关回去,行刑这几日只要他不死,都要每晚寄监在当地县衙的监牢内,有人供吃供喝。
县令大人特别交代过,赫连镛一定不能在县监瘐毙,不然全衙门上下都要吃挂落,所以狱卒特别记挂着呢。
当然赫连镛要是死在刑场上那就和他们没有关系了,是刽子手的责任,不过就算是犯人死在刀下,依旧要凌迟尸体到足数。
其实临昌县衙的牢狱,很黑,黑得无法想象。
不过是想舒服却也容易,在监牢最里边屋有高铺有桌子,要吃什么有什么。
何四与赫连镛便是受到这牢狱内最好的待遇了。
寻常犯人要先花五十吊,方许进这屋,再花三十吊,去掉链子,再花二十吊,可以地下打铺,要高铺又得三十吊,要吃福寿膏也行,一回就要花去五两银子。
只要钱到位,就算你在牢里想女人……
这不行!想着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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