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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已经把房间给向甯收拾好,这里是沈渥平的房产,没他现在住的大,也四室两厅,宽宽敞敞。
一间屋子漂亮又大,一只巨大的海明威床成立中央,悬空两侧是西洋壁灯,下边陈列两只多边形的纯木床头柜,一进房间就踏在地毯上,连照明都是最奢侈的法式水晶吊灯,乍一看不像一个卧室,而像公主的城堡,那样豪华,那样让人难以想象造价。
向甯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厉害的床和灯,傻傻站在门前,不知怎么进去。
保姆穿了一次性拖鞋,把床铺给他整理好。
见人立在门前没动,正想招呼他进来,沈渥平来到向甯身侧:“不喜欢这个房间?”
他的声音字正腔圆,又很低沉。
向甯吓的肩膀一缩,傻痴痴回头,对准了沈渥平那双眼睛:“喜、喜欢的。”
上车之前他还没有说话结巴的毛病。想必被这里吓到,周围的一切都超出他的认知,才变成小结巴。
“先生,这里我收拾好了,需不需要准备吃的?”保姆问沈渥平。
他原本是要问向甯饿不饿,再做安排。
低头见他脚上穿的那双破破烂烂还漏洞的布鞋,猜到他不肯进房间的原因,就没问他,直接让保姆去做些好饭好菜,以及好汤,不让向甯跟他客气。
“不要拘束,把这当黄土村。”沈渥平进屋时也没换拖鞋,原本他就没打算在这里多留,此刻皮鞋还穿在脚上,嗓音却洪亮的,“你先在这儿住,缺什么跟保姆说,让她去买。不要客气,我都交代好了。”
皮鞋踏过地毯,进入卧室。
向甯张了张嘴巴,下意识想说什么。
想到这里是沈渥平的家,而且他那只皮鞋一看就崭新,一点都不脏,又闭上了嘴巴。
脏兮兮的两只黑布鞋往一起撺了撺,站成了内八形。
只有他是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