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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宣燎的书桌,有着独属于他的特征——乱而有序。
各种专业书籍、杂志摞在一处,足有电脑显示屏高,最上面的kindle像是宝塔的顶盖;水笔也堆得乱七八糟,颇具设计感的笔筒被弃之不用,仿佛桌角或者地面才是它们的归宿;再来便是毫无分类可言的合同文件,直接被堆放在打印机上方,都是A4纸,勉强算整齐。
虽然乱却分区明确互不干扰,时濛强忍洁癖没有动手替他收拾,偏过脑袋打算眼不见为净时,看见放在桌子右手边书架上的一套画笔。
木质笔杆,红貂毛笔头,妥帖地排放在同样木质的洗笔筒里,比桌上那堆笔待遇好了不知多少。
出于职业习惯,时濛下意识想试试这笔,视线梭巡一圈没找到颜料,更遑论画纸,再仔细打量一番,这套笔虽然保存得很好,但有几支笔杆处有明显的磨损使用痕迹。
别人用过的笔。
能得到如此珍视,是谁用过的不言而喻。
正当时濛分神思考该如何处理时,卫生间门打开,傅宣燎擦着头发走出来,看见时濛先是一愣,然后瞥见他手上拿着的东西,眼中浮现一抹戾色。
“别碰我东西。”他说。
时濛觉得他很不讲道理,刚才还让他随便坐随便选房间,现在又不让碰了。
这种情绪应该叫生气,可是雪姐说过生日不能生气——得出结论,时濛皱着眉,把笔插回洗笔筒里。
时濛的反应在傅宣燎的意料之外。
按照时濛得不到就要毁掉的倔劲儿,傅宣燎以为他会当场把笔掰折或者打开窗户扔出去,没想他这回转了性,非但没发疯,还乖乖把东西放回了原处。
就是很明显心情糟糕,嘴角明显地下垂,坐在椅子上低头看地面,不知在想什么。
像个受到批评的小孩。
傅宣燎甚至没察觉到自己心软了,身体就先一步走上前去,弯腰从后面搂过时濛的肩,贴着他的耳朵说:“不就几支笔么,你忘了我以前也学过画画?”
两人的身体已经习惯了亲密接触,可时濛还是被扑鼻而来的水汽裹着沐浴乳的清香弄得恍神,况且这句话里名为“哄”的成分含量超标,让人有些无所适从。
时濛稍微偏了偏头,余光捕捉到傅宣燎高挺的鼻梁和滴着水的几缕头发,然后收回视线,闷闷地“哦”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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